德阳将试点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近日,德阳市政府办印发《德阳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方案》和《德阳市市区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共有产权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范围内,承租人在租住满1年经保障资格复审通过后,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50%至90%的产权,在租住并购买部分产权满5年后可申请购买其所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全部产权份额;也可在租住满5年后一次性申请购买其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全部产权份额。
本次试点范围限制在德阳市区黄山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之后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在市区现有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中推开。“租改售”的价格将根据德阳市区黄山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综合成本价格制定,单套共有产权住房的标准出资额根据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浮动。
根据规定,购买公共租赁住房50%以上产权,需一次性付款。同时,购买人未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产权份额或取得(含一次性取得)全部产权份额但居住未满5年的,均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抵押、租赁等),确因就医、就学等特殊原因需出售的,或者购房人通过购买、获赠等方式(继承除外)取得其他住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照合同原价回购。
摘自 《四川日报》 2017.02.10 记者 雷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