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五年工作目标和计划,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省历史建筑确定和历史文化街区核定公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执行。
结合实际依法推进工作。为切实有效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2016年工作情况
一是填写《城市历史建筑现状统计表》和《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现状统计表》。截止2016年底,全省无正式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历史建筑;经省人民政府正式核定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2个。
二是督促各市州人民政府开展当地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的制定工作。全省共9个市州,目前已有6个市州完成了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的起草,并计划于2017年出台实施,其余市州正在加紧制定中。
三是督促各市州城乡规划局开展当地历史建筑的摸底工作,为2017年开始的历史建筑确定公布工作奠定基础。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制定《贵州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暂定名)》,力争年内印发全省实施,二是督促各市州出台当地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三是指导各市州开展好历史建筑的确定公布工作,四是督促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名城开展历史文化街区认定申报的前期工作。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