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陕西省在加快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将保障房的后续管理也作为重点,不断完善各类配套设施,让群众住得安心、住得舒心。
2017年以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继续以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为抓手,全面解决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等设施,累计有335个小区完成验收。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5个小区通过省级验收,并由省政府命名表彰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通过“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的方式,累计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480.78亿元,创新性地提出将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并轨为“购置型保障房”,推进共有产权建设,满足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84.48万套,其中租赁型保障房88.1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62.62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33.7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10.66万户。
据了解,2018年,我省将紧紧围十九大提出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列入中央计划内的公租房项目90%要完成分配,改造20.2万套的城镇棚户区,同时,75%以上的规模小区要达到“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有修改)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01.15 张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