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近两年来,合肥市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多措并举推动管线全入廊建设。截至2017年底,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达58.32公里,已形成廊体3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30亿元。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涉及城乡建设、财政、规划、物价、城管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管线单位众多,运维单位不一,其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地下综合管理的安全有效运行,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2017年11月,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投资模式、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及工作要求、运维单位职责、管线单位职责、法律责任等;同时,规定今后管廊专项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轨道交通建设等相关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同步进行;此外,对已建管廊的区域,要求管线都须入廊。根据《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2016-2030年)》,合肥市综合管廊规划总面积约1190平方公里,总长度约723.6公里。 2018年,该市拟先开工大连路等约10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积极稳妥按近期、中期和远期时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并实现管廊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
摘自 《安徽日报》 2018.01.16 记者 张鸣 通讯员 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