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我省将实施新的三年棚改计划,全年拟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3.05万套,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2万套。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将更加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各地将结合实际,出台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数据,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
据介绍,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省确定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56315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57041套,入住56969户。一年来,我省着力抓开工、抓进度、抓融资、抓整改,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56323套,基本建成75803套,入住74811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01%、132.89%和131.32%,完成投资155亿元。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根据“2017年度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85%;基本建成9677套”的目标任务,各地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191392套,完成分配95.46%;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7713套,完成分配95.81%;基本建成11646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20.34%。
摘自 《青海日报》 2018.01.17 记者 邢曼玉 实习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