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2017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我省综合排名全国第四;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大荔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现场会,推广我省低成本改造经验。
精准改造对象 推广加固改造
为了完善政策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会同发改、财政、扶贫、国土、民政、残联等部门,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程序,严格规范建房面积、改造方式、统建比例等。
2017年4月以来,为确保我省改造对象精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与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数据清洗核实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精准认定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14.3万户,建立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台账(2017-2019)》。
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农村危房(窑)鉴定技术指南》《陕西省农村危房(窑)加固改造技术指南》等标准,解决基层专业人员不足、窑洞等危房鉴定在国家层面缺乏标准的问题。推广大荔加固改造技术,实现了用较少的费用、较短的工期、较便捷的方式,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最大限度保留农房传统风貌,基本做到群众不花钱。组建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专家组,分片区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技术交流、经验推广,全年累计培训农村工匠297场次、30186人次。
完成改造任务 减轻农户负担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3100户,截至11月底,43100户全部竣工。2017年省财政投入2.2亿元,将省级补助标准由户均2500元提高到户均5000元,实现了翻番。同时,制订分类补助标准,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补助标准。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同时,通过协助改造户采购运输建材、推荐合格建筑工匠或队伍并指导签订协议、帮助协调施工方垫资等方式,为贫困户建房提供便利。
2009年以来,我省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3.18万户,290多万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住进了“安全房”“保命房”,实现了住有所居,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受到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同时,我省各地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推进村内道路、绿化、安全供水、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工作创新 支持重点区域
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我省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制定下发《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方案》,先后多次召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省实施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建立包抓机制,实行“省包市、市包县、县包镇村户”,做到每一户脱贫对象都有一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干部包抓。住房城乡建设厅班子成员和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带队进村入户,常态化督查暗访,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和年度任务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形成分级包抓、上下联动、系统作战的工作局面。
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制定了《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加大资金支持、推广低成本改造、加大技术指导、用足用活政策;出台《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考核办法》《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揽子制度,建立了“月通报、季讲评、年终综合考核”长效机制,营造了加压紧逼、奋力争先、追赶超越的工作氛围。(有修改)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01.16 马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