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咸宁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为2017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正式项目,并于2017年12月底审议通过了关于《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一是专班推进。咸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理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列为本单位年度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咸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做好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调研借鉴。先后组织人员赴十堰、武汉、黄石等省内外城市学习借鉴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经验,再结合咸宁实际起草了《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是广泛征集意见。通过印发文件、挂网征集、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先后5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评审会),确保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制定高质量政府规章。
四是聚焦安全。根据调研及征求意见中掌握的情况,结合咸宁实际,创新性地在《办法》中划定了规划控制线和安全控制线,并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在《办法》中系统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和运营单位及管线单位安全义务,明确了安全控制范围禁止情形及施工要求、安全监测等事项,体现了咸宁特色。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01.18 通讯员 张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