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砥砺奋进,真抓实干,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房地产开发投资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08.59亿元,同比增长2.9%。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97.14亿元)比重为10.5%,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贡献率为3.21%。
——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明显。全年商品房库存面积、去化周期分别降至706.05万平方米、13.3个月,较上一年末减少166.68万平方米、3.2个月,商品房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其中,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面积331.12万平方米,去化周期8个月,较上一年末减少3.5个月;商业用房去化周期较上一年末减少2.6个月。
——全省城乡房屋调查工作圆满收官。经全省近万名工作人员历时近一年的努力,全省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圆满完成,形成《青海省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及城镇房屋、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牧区房屋状况三个分报告。通过调查,切实掌握了全省城乡房屋底数、商品住房和商业办公用房库存量、城镇和农牧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关键数据,并明确了“十三五”后三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建和货币化安置、农牧区危旧房改造任务量及下一步城乡房屋建设思路。
——高端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实现突破。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省委同意后,省政府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住房保障的意见(试行)》及《青海省省级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保障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为优化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创新创业的工作生活环境,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高地”,灵活有效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更好培养、激励和发展高端创新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工作起步发展。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与青海省建行签订住房租赁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调研,搭建全省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力争实现租赁企业全监管、租赁房源全核验、租赁过程全监测、租赁服务全覆盖,助推全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发力。完成6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567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现房地产业信用评价全覆盖和多部门联合惩戒。会同省发改委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注销67家信用B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对存在“一房两卖”、延期交房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通报。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
——物业服务实现提档升级。指导督促各地开展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收费改革工作,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与其信用状况直接挂钩。组织举办全省物业管理发展大会和全省物业行业喜迎党的十九大文艺汇演,公开出版发行《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活动,评定省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指导成立青海省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全省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创新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向“互联网+”等新理念、新业态、新技术转型升级。
摘自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