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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局 
:胡子健

副局长:陈丽华

巡视员:王国君

副巡视员:刘利琴

综合处(党委办公室)

离休干部工作处

退休干部工作处

文体生活处

保健处

财务处

 

 离退休干部局各处(室)职责

  一、综合处(党委办公室)
  (一)综合工作
  1、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局大会的组织和记录;了解各处(室)工作进展情况,督办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议事项;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各处的工作。
  2、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总结、简报等文稿。
  3、负责局发文的核稿、会签、编号、分送、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文件、信函、报刊收发,机要文件登记、传阅、保管,印章、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5、负责局人事、监察、安全、保密、保卫工作以及在职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6、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局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电子政务、信息化工作。
  8、负责局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分发工作。
  9、负责离退休人员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工作。
  10、落实局对部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11、牵头组织去世离退休人员的丧事办理及善后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工作
  1、负责局党委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的组织、记录和材料上报工作。
  2、负责起草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
  3、负责安排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报部重要工作情况;安排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等学习;安排组织生活和其他重要活动。
  4、承办党员发展、支部改选、党委换届,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5、负责《夕阳美苑》组稿、编辑、印刷工作。
  6、协助老干部理论学习组、老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开展活动。
  (三)承担全局统一安排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离休干部工作处
  1、负责向离休干部党支部推荐(选派)工作人员担任副书记(干事)及有关管理工作。
  2、协助离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负责文字材料整理、党费收缴等工作。
  3、具体落实离休干部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离休干部党支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过好组织生活。
  4、负责安排并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含生日走访慰问),了解情况,反映离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每月集中听取副书记(干事)支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组织离休干部参加重要节日、纪念日活动以及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活动。
  7、负责组织离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健康休养和京郊游览。
  8、协调安排离休干部继续发挥作用的有关工作。
  9、负责离休干部去世后生平的撰写、印刷,遗体告别时签到。
  10、承担全局统一安排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退休干部工作处
  1、负责向退休干部党支部推荐工作人员担任干事及有关管理工作。
  2、协助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负责文字材料整理、党费收缴等工作。
  3、具体落实退休人员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过好组织生活。
  4、负责安排并走访慰问退休人员(含生日走访慰问),了解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每月集中听取干事对支部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组织退休人员参加重要节日、纪念日活动以及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活动。
  7、负责组织退休人员就近就地参观学习、京郊游览。
  8、协调安排退休人员继续发挥作用的有关工作。
  9、负责退休人员去世后生平的撰写、印刷,遗体告别时签到。
  10、承担全局统一安排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文体生活处
  1、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的文体活动、老年大学的组织管理及教学工作。
  2、负责管理电脑室、音像资料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及时维护、保养、更新有关设备和设施。
  3、负责离退休人员住房、供热等有关生活问题的协调工作。
  4、负责节日慰问品的采购、分发工作。
  5、负责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家政服务信息。
  6、负责管理车队,保证离退休干部按规定用车和局工作用车。
  7、负责安排“医疗应急服务”的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
  8、协助有关处组织离退休人员就近就地参观学习、健康休养和京郊游览,参加重要节日、纪念日活动。
  9、协助部老年书画研究会、诗社开展活动。
  10、承担全局统一安排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保健处
  1、与部服务中心卫生处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门诊工作。   
  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出诊、巡诊工作,探视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并购买慰问品。
  3、负责部级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4、负责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5、承担“医疗应急服务”工作。
  6、负责离退休人员集体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7、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和疫苗注射等工作。
  8、协助离退休人员办理医药费报销等事宜,为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上门报销医药费。
  9、承担全局统一安排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财务处
  1、负责编制离退休经费的预算、决算,向有关单位报送财务统计及劳资报表。
  2、如实向部财务部门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反映情况,争取上级划拨的离退休经费及时到位,并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
  3、统一管理全局各项经费的收支并合理使用。负责全局工作经费的支付、报销。
  4、负责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各类补助的发放。
  5、负责局在职工作人员的劳资工作,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6、负责代管、经费自筹人员经费的收缴和管理。
  7、负责儿童医疗统筹费用的管理、报销等工作。
  8、承担全局统一安排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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