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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7]30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df-hotel.com),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7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陈述材料一律通过《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意见

理    由

1

天津市筑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2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3

成都来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4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5

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6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7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8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9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0

深圳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1

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2

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3

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4

北京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陈述)

未通过

不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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