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司长 江小群
组织人事部门是党的政治部门,政治性是组织人事工作的第一属性。人事司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当好部党组的参谋助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切实把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管理好。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人事司要秉持“人事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的理念,自觉做“四个意识”最坚定最有力的贯彻者。
坚持用“四个意识”统领干部人事工作。自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用总书记选人用人新理念新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把总书记关于干部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自觉按照好干部标准、“四个铁一般”和“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坚持把“四个意识”贯彻到干部人事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四个意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内容,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标准,作为管理监督干部的首要要求,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确保部各级干部自觉服从维护大局、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人事司要秉持“信任就是责任,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自觉把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遵守好、维护好、执行好。
从严加强自身建设。人事司要完成好党组赋予的职责和任务,首先要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我们总结提炼了“四严守四严禁”要求,为全司划出红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禁妄议党组人事安排;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生;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跑风漏气、徇私变通、说情摆好;严守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严禁贻误工作、失职渎职。
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整合司内干部监督工作力量,设立干部监督处。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凡提四必”。认真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2016年,对抽查发现存有漏报、瞒报行为的38名干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对23人的“三龄一历”等重要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干部,并按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三、完善制度程序,强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制度支撑
人事司要秉持“公平待人、公道评人、公正用人”的理念,自觉做到按规矩办事、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规范、高效。
坚持用制度选人用人管人。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动议、推荐、考察、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严格履行程序,不搞变通。近两年,先后在领导干部管理考核、干部交流回避、直属单位人事薪酬管理、挂职借调人员管理、离退休干部兼职取酬等方面制定修订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20余项。同时,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强化刚性约束。
着力完善内控机制。结合巡视整改,系统梳理了司内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问责、人才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正在研究起草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与干部考察组双审核等内部工作流程,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内部工作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工作依据,从源头上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
四、深化党建工作,激发做好各项工作的内生动力
人事司要秉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成绩”的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部委司局抓党建的途径方法,坚持党务业务队伍一起抓,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深度融合。
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使之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交流思想的平台、锤炼党性的熔炉。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内部团结,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争做“四个模范”。2016年以来,结合实际,提出支部和全体党员要争做“四个模范”: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模范、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模范、做抓执行抓落实的模范、做尽责担当的模范,努力把司党支部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创新学习研讨形式。探索“党小组研讨、党支部交流”的模式,除正常理论学习外,各党小组每月选择1项业务开展学习研讨,在此基础上支部每季度安排1-2次交流,由各小组汇报研讨成果,引导全司同志多学习多思考,不断提高能力素质。